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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强化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工作

2018-05-25 作者: 浏览数:1269

南宁海关高度重视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监管工作,制定进一步严禁“洋垃圾”进境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长李文健任组长,副关长李宝权、武跟平以及原广西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梁小锋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严禁“洋垃圾”进境专项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以及联合开展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按照进口废物原料环境保护控制国家标准和检验检疫工作规范,完善检验监管工作措施,构建检验监管把关长效机制,严把国门,防止“洋垃圾”输入。2018年1-4月,广西口岸共检验检疫进口废物原料156批、2.48万吨、货值7297万美元,批次、重量同比分别减少74.6%、62.4%,货值增加7.2%。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生活来源废塑料、未经分拣的废纸以及纺织废料自2017年底开始已被我国禁止进口;货值增加主要是废有色金属如回收铜进口量增加所致。环保项目检验没有发现不合格情况,其中检出携带一般有害生物、土壤或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废物原料35批,均实施检疫处理。

该关严格执行进口废物原料现场双人检验、持证上岗、定期轮岗以及在第一入境口岸实施检验检疫监管等制度,强化口岸到货检验检疫监管。在货物申报环节严格核查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证书、货物运输单据等进口申报单证的真实性、齐全性、一致性,要求国内收货人提供全部的真实的货物运输信息等资料。现场检验严格按检验规程规定的比例及业务系统的随机指定实施现场开箱、掏箱检验,对集装箱装运进口废塑料实施100%开箱查验,掏箱不少于20%,必要时扩大比例,对疑似夹杂物超标或环保风险较高的废物原料实施全数检验。加强对申报为非法定检验进口商品的监督抽查,确保货证相符,防止固体废物以瞒报、夹带等方式偷运入境。自2018年5月4日起,对全国连续检出多批环保项目不合格的来自美国的废物原料实施100%开箱、100%掏箱检验检疫,对疑似热固性废塑料、含有粉状物的金属废料、废纸中夹杂难以识别的特种纸、夹带疑似危险废物的,实行100%实验室检测分析。

同时,南宁海关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去年12月,国家三部委联合发文推荐全国20家检测机构为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其中防城海关(原防城港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成为我国西南地区唯一获得推荐的检测机构,除受理南宁关区送检的固废样品检验外,还获得广西区环保厅认可,接受全区环保部门和企业的委托检验。该中心2017年共接受进口货物样品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业务89批,鉴别出货物样品为禁止进口固体废物42批。今年1-4月,开展固体废物属性鉴别41批,比去年同期增长21%,鉴别出8批货物样品为禁止进口固体废物,重量800吨,其中检出一批报检名为“铜精矿”的货物实为铜冶炼转炉渣和铜电解废液处理得到的废渣混合物共588吨,已按照程序退运。还首次鉴别出热镀锌灰、塑料废碎料及下脚料等固体废物,有效防止了固体废物以普通商品的名称混入国门。

此外,南宁海关加强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实施后续监管,加强对进口废物原料的质量追踪验证,2017年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企业实施后续监管23家次,对585批进口废物原料进行了质量追踪验证。今年以来共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实施后续监管10家次,对112批进口废物原料进行了质量追踪验证。对9家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过期而未申请延续的,作注销注册登记证书处理。截至2018年4月,广西有31家取得注册登记的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企业,其中加工利用企业27家、贸易代理企业4家(2018年1月1日起已按要求不受理贸易代理企业报检)。

在梧州海关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办事处,国内收货人企业有关负责人说:“海关部门积极向我们企业宣传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法规,打击洋垃圾非法入境,我们企业也对国外供货商提出了严格的质量要求,同时,在签订合同前先取小样委托海关实验室进行检验,确定符合我国环保要求后才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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