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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印发《2018年质检科技工作要点》

2018-02-22 作者: 浏览数:910
2018年质检科技工作要点

  2018年质检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科技质检建设,着力提升质检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建设质量强国和科技强国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协同创新,全方位推进质量基础科研攻关

  1. 扎实做好国家质量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加强NQI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研究,谋划新的重点专项,深入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科学研究。组织实施好NQI重点专项,保证总体目标实现和专项产出成果质量,加强成果的集成、应用和宣传。

  2. 积极推动地方开展NQI科技创新。抓好《质检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质量基础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加强工作督导;各地要积极争取科技部门支持,出台相应措施,明确支持重点,促进地方加强NQI统筹建设与综合应用,构建中央和地方协同联动、整体推进的新格局。

  3. 持续抓好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实施。组织实施2018年度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和应急技术保障专项项目。继续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在研项目的实施、管理和验收工作。

  4. 认真开展质检科研成果评定。做好全国质检系统科研成果评定工作,集中宣传展示一批优秀质检科研成果,推荐申报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充分调动质检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强化能力建设,多举措支持产业质量提升

  5. 深入推进国家质检中心创新发展。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规划建设一批国家质检中心,做好质量技术监督能力提升专项组织实施。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动态管理,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更好地发挥国家质检中心支撑履职把关和加强公共技术服务的作用。

  6. 持续优化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布局。围绕保障国门安全的需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和区域性中心实验室。根据检验检疫业务改革,动态调整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规划布局,抓好《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更好地支撑质检履职把关和服务新兴产业发展。

  7. 努力打造数字化实验室。推进智慧实验室建设,继续完善e-CIQ Lab系统,促进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数据大集中,提升检验检疫实验室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国家质检中心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8. 继续推进口岸技术查验设施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口岸技术查验设施建设基本要求》,加强航空、水运、公路、铁路和寄递物五类口岸检验检疫技术能力建设,加大重点设备设施投入,带动口岸快速查验和安全把关能力的整体提升。

  9. 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技术联盟和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检测联盟建设。依托联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采用飞行检查等方式进行实验室检测数据比对,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校准管理,提升实验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的能力。

  三、加强平台建设,多维度营造质检科技创新环境

  10. 全力构建科技创新平台。积极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打造质量基础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加强质检系统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质检系统公益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

  11. 加快建设成果转化平台。推动《质检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落实,继续加强质检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加强与国家各类成果转化基金的对接,促进更多优秀的质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2. 不断加大质检科普宣传力度。举办第五届质检科技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大力推进质检科普基地建设,推出一批优秀质检科普作品,培养一支专业化科普队伍,打造具有质检特色的科普品牌。

  13. 继续深化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与中科院、清华大学、西安交大、中国计量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充分利用国际科技合作部际协调机制,拓展质检国际科技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NQI技术交流。

  四、突出技术优势,强有力扩大质检技术服务供给

  14. 深入开展“双零”活动。围绕“质量零缺陷,服务零距离”主题,持续推动质检技术机构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树立服务典型,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更广泛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工作机制。推动科技委专家企业行活动常态化,更好地服务“双创”。

  15. 稳步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配合中央编办加强工作调研,研究整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做好协调推动,进一步推进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

  16. 积极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通知》要求,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一批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促进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聚集发展,服务区域质量提升。

  五、完善工作体系,整体性释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效能

  17. 不断提高保护水平。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标准体系、检测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保护一批地理特征明显、人文特色鲜明、质量特性突出的重点产品。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18. 积极助力扶贫攻坚。推动贫困地区挖掘地理标志产品潜在资源,加强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增加地理标志产品的附加值。

  19. 持续推动地理标志国际合作。继续推进“中欧100+100”、“中日10+10”、“中泰3+3”等地理标志产品国际互认互保。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更多优秀的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六、贯彻从严治党,高标准打造质检科技人才队伍

  20.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要求和总局党组部署,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增强“四个自信”,自觉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1.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深化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党建与科技工作紧密结合。

  22. 大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总局科技委作用,开展战略性研究,提出咨询建议。培育质检科技创新团队,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举办质检科技创新培训班,切实提高质检科技人员能力和水平。加强质检科技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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