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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赛德斯-奔驰召回事件一瞥:相关项目不符合国强标

2016-01-28 作者: 浏览数:841

  近期,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16年2月1日起,召回部分进口2015款梅赛德斯-奔驰C 200 旅行轿车,生产日期为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4月15日,据该公司统计,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19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因车辆制造原因,车辆右侧大灯的照射角度可能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召回车辆免费检查受影响车辆的大灯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消除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将从2016年2月1日起通知召回范围内的受影响客户。同时,相关车辆的客户还可以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进行咨询或者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网站(www.mercedes-benz.com.cn)上获取所有授权服务中心的相关信息。用户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商品检验栏目(jyjgs.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或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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