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牧厅《关于下达2015年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宁农办通〔2015〕41号)要求,自治区饲料工业办公室制定了2015年饲料质量安全追溯检测计划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饲料质量安全追溯检测项目的抽样单位与检测单位。此次抽样工作由各县(市、区)农牧(畜牧)局安排饲料监管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负责,检测工作由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承担。方案还明确了抽样范围与取样要求、任务分配与取样、检测时间,检测项目与判定标准等内容。
截止到7月底,各市县按《方案》要求完成了抽样任务。全区共抽取了饲料经营网点和规模养殖场(户)的肉牛、肉羊、育肥猪、鸡和鱼饲料检测样品330批次。
目前,检测样品已全部集中到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拟于8月15日完成检测工作。此次检测项目主要是肉牛、肉羊、育肥猪饲料检测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鸡饲料检测呋喃唑酮、氯霉素;鱼饲料检测氯霉素和喹乙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