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本德成功的维护了其在Eppendorf MixMate®混匀仪中使用的涡流技术的专利权,该技术在中国的专利号为ZL200710079795.X。
2014年12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一中民初字第871号民事判决书,判定生产商杭州奥盛仪器有限公司(Allsheng)及其经销商北京奥创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Aochuang)侵犯了艾本德的专利权。
该项裁决禁止奥盛生产、提供及销售使用侵权专利的混匀仪,禁止其经销商提供和销售该产品,并赔偿艾本德的金钱损失及诉讼开支。这项裁决为终审裁决并强制执行。这是艾本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起的第一起专利诉讼。
艾本德执行副总裁Sven Bülow博士表示:“这项裁决确定了艾本德在中国通过提交大量的发明专利以求获得保护的专利战略。在中国能够成功维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