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上次监督以来认证机构变化情况;
2.内审档案;
3.管理评审档案;
4.疫情防控期间,认证机构为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制定的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记录;
5.评审组抽取的认证档案和人员档案;
6.认证机构能力分析与评价系统的运行以及认证业务范围管理相关文件和记录;
7.国家及地方行政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8.申/投诉情况;
9.CNAS确认审核和专项监督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0.获证组织发生事故情况(质量、环境、安全、能源)等;
11.认证认可要求转换的策划和实施的证据材料(必要时);
12.本年度被抽样的认证机构分场所的运行有关的文件;
13.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及评审组为确认受评审方能够按CNAS认可规范要求有效保持和运行其管理体系所需的其他文件。
评审中开出的不符合项,应按照CNAS-RC01:2018中7.1.5的时限要求完成纠正措施验证。对于能够按照CNAS认可规范要求,有效保持和运行其管理体系的认证机构,CNAS将保持其认可资格,否则,将按CNAS-RC02 的相关要求做出处理。
特定情况下,如果认证机构提出不适宜按照上述方式实施例行监督评审,CNAS将通过文件评审的方式来评审机构近期的变更情况、内审和管理评审实施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确定认证机构管理体系与CNAS认可规范的符合性和运行有效性。对于其管理体系符合CNAS认可规范要求并运行有效的机构,CNAS将疫情结束后尽快实施办公室监督评审。
Q: 增加或变更认可业务范围评审怎么做?
Q: 复评怎么做?
在此期间,CNAS暂不派出认可评审组实施办公室评审。对于经评估认可证书有效期的连续性不受影响的复评项目,CNAS将在疫情结束后安排办公室评审。否则,CNAS将通过文件评审的方式来替代办公室评审。采用文件评审的方式来替代复评办公室评审的认证机构应至少向CNAS评审组提供以下电子版文件资料并配合评审组及时完成必要的远程沟通:
1.认证机构周期内的变化情况;
2.内审档案;
3.管理评审档案;
4.疫情防控期间,认证机构为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制定的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记录;
5.认证机构能力分析与评价系统的运行以及认证业务范围管理相关文件和记录;
6.评审组抽取的认证档案和人员档案;
7.国家及地方行政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8.申/投诉情况;
9.CNAS确认审核和专项监督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0.认证组织事故情况(质量、环境、安全、能源)等;
11.认证认可要求转换的策划和实施的证据材料(必要时);
12.本年度被抽样的认证机构分场所的运行有关的文件;
13.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及评审组为验证受评审方的管理体系在整体上持续符合CNAS认可规范要求所需的其他文件。
评审中开出的不符合项,应按照CNAS-RC01:2018中8.5的时限要求完成纠正措施验证。对于管理体系在整体上持续符合CNAS认可规范要求的认证机构,CNAS将更新其认可资格,否则,将按 CNAS-RC02的相关要求做出处理。
特定情况下,如果认证机构提出不适宜按照上述方式实施复评,CNAS将通过文件评审的方式来评审机构近期的变更情况、内审和管理评审实施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确定认证机构管理体系与CNAS认可规范的符合性和运行有效性。对于其管理体系符合CNAS认可规范要求并运行有效的机构,CNAS将延长其认可证书有效期6个月,并在疫情结束后尽快实施复评活动。
Q: 认证认可要求的转换评审怎么做?
Q: 认可后的见证评审怎么做?
Q: 认可决定怎么做?
Q: 认证机构信息报送怎么做?
Q: 如何联系CNAS?
Q: 后续还有哪些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