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31:2011《内部校准要求》,是CNAS首次对检测实验室内部校准工作进行了规范,用以保证检测结果的测量溯源性。
“内部校准”与“自校准(Self-Calibration)”是不同的术语。
内部校准: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内部实施的,使用自有的设施和测量标准,校准结果仅用于内部需要,为实现获认可的检测活动相关的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而实施的校准。
“自校准”一般是利用测量设备自带的校准程序或功能(比如智能仪器的开机自校准程序)或设备厂商提供的没有溯源证书的标准样品进行的校准活动,通常情况下,其不是有效的量值溯源活动,但特殊领域另有规定除外。
自检:好象没有官方的定义,是实验室内部校准的通俗叫法,就是实验室内部自己检定或校准。当然有些设备开机后也会有自我功能诊断,如电脑只有完成自检程序才能正常开机,这也叫“自检”。不过你所说的自检是应当从校准意义上来说的。
内部检定:是需要建标的,且要通过质监局中计量部门的建标考核和发证。
内部校准:企业内部需要自行建立校准规程。但是,校准用的的标准器必须经过检定或校准合格(按照量值传递规定)。
也就是说检测实验室只做检测,申请认可只需申请检测项目,CNAS评审组中只安排检测专业的评审员。内部校准检测实验室除了检测以外还对自己的仪器设备进行内容校准,因此,在申请认可时既要申请实验室认可,还需申请内部校准实验室,CNAS评审组中会安排对应的校准专业的评审员。
如果进行内部校准的实验室不同时申请内部校准实验室,那么内部校准涉及的检测项目CNAS不予认可。
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校准:在规定条件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其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期间核查:根据规定程序,为了确定计量标准、标准物质或其他测量仪器是否保持其原有状态而进行的操作。来自(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一、实验室对使用的测量设备实施内部校准的,其体系文件应覆盖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和CNAS-CL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
二、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应经过相关计量认真知识、校准技能等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或经授权。
三、实验室实施内部校准的校准环境、设施应满足校准方法的要求。
四、实施内部校准使用的标准设备(含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实验室应按照校准方法要求配备标准设备和辅助设备;标准设备的准确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一般应优于被校准设备的3-5倍;个别专业要求达到10倍;标准设备应经校准或检定;一般情况下,标准设备不允许内部校准。
五、校准实验室的主要校准设备、对校准结果有显著影响的设备,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内部校准。
六、内部校准所用方法,应优先用标准方法(国际、国家、行业、区域组织等发布的方法),当没有标准方法时,可以使用自编方法、厕灵设备制造商推荐的方法等非标方法。当使用非标方法时,应经过验证和确认。非标方法的技术要素应符合《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71-2000)的规定。
七、内部校准的校准证书可以简化,或不出具证书,但校准记录的信息应符合校准方法和认可准则的要求,如应包含测量不确定度、环境条件、标准仪器溯源等,并满足对被校设备计量确认的需要。
八、实验室的质量控制程序、质量监督计划应覆盖内部校准活动。
九、相关法规规定数据前置鉴定管理的测量设备,应按规定检定,且其检定周期、检定项目应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