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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实验室安全措施

2018-12-13 作者: 浏览数:1108

  ⑴实验室内必须配备通风橱、防尘罩、排气管道及消防灭火器材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随时可供使用;

  ⑵实验室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则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⑶高压气瓶分类妥善保管,远离火源、热源,避免暴晒及强烈振动,并对其进行固定,最好隔离放置;

  ⑷使用剧毒化学品时,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对配制好的剧毒化学品标准溶液的使用应进行跟踪,做好领用的详细记录;

  ⑸使用有机溶剂和挥发性强的操作应在通风橱或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有机溶剂;

  ⑹高氯酸蒸气易与有机物发生激烈反应,甚至产生强烈的爆炸,其加热操作应在专用的通风柜内进行;

  ⑺对放射性物质,应在设有必要屏蔽设施和测量装置的专库中存放,并建立严格的管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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