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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样品采集到检测报告——如何保证实验室检测质量

2018-07-30 作者: 浏览数:1258
  检测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个系统的工作过程,一环套着一环,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影响最终的“产品”—检验报告的质量。检验报告的质量是与采样是否规范,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样品保管与流转是否得当,检验设备是否合适,检测环境条件是否达标,依据的检测标准是否有效,检验方法是否正确,检验人员是否胜任,检验结果的数据处理是否规范,检验结论是否科学以及这些过程的管理是否严密等都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因此,要提高检验报告质量就必须加强对检测机构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规范管理。
 
  1.采样和样品保存的质量保证
 
  1.1采样依据和采样人员的确定
 
  在样品或产品标准中对采样方法和数量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采集。对政府部门指令性的检验任务,要严格按照细则或规范要求来随机抽取检验样品。采样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样品或产品的采集标准和方法,坚持原则,拥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同时应持证上岗。在有条件的清况下,做到采样和检测分离,采样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场。
 
  1.2样品的采集和封存
 
  在实施采样的过程中,样品应按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采集,保证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采样人员应认真填写好采样单,采样单的信息量应全面,能完全反应出样品的状态和来源,具有可追朔性。对不同的样品或产品要选择不同的密封材料,防止样品受污染。
 
  1.3样品的接收、流转、保存
 
  采样人员在样品采完后,应按该样品要求的存贮条件进行中途保存,并及时交检测机构的收样室。收样人员应认真核对采样单与所采样品的一致性,同时核查和记录样品的状态和外观,适用时检查样品的包装、封样状况、样品的数量和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当发现样品与检测方法要求有任何偏离时应告知客户,并征求其意见。委托样品应跟客户签订委托协议。然后应按照程序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办理流转和备份样品的保管手续。不同环节的样品应有不同的样品状态标识,且其编号应是唯一性的。实验室应规定不同类型样品,特别是易变质、易燃易爆样品的储存条件,对那些延长储存时间可能会影响待测物的样品,应规定最长保留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总之,在余样处理前的所有环节样品都应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实验室检测过程的质量保证2.1检验人员和设施环境的质量保证
 
  实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应至少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或者具有10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而且只有经过技术能力评价确认满足要求的才能授权其独立从事检测活动。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影响报告质量的重要因素,对人员除要进行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以及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外,还应进行思想道德、政治和法制观念方面的教育,以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检验报告的质量。实验室应有相应的满足检测需要的设施和环境,最大程度减少环境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2.2检验方法的选择和确认
 
  实验室所采用的检测方法必须满足客户需要,并适合于所进行的检测工作的特点。当产品属于强制性标准调整范畴时,首先选取强制性标准进行检验,而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如没有国家标准,可选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对于尚无标准的产品,委托方应与检验机构共同协商,尽量选择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检测。在标准的使用中,应确保使用的标准是最新版本,即现行有效的标准。实验室应关注方法中提供的限制说明、浓度范围和样品基体,选择的方法应确保在限量点附近给出可靠的结果,方法要经得起推敲。方法选定后实验室应通过试验方法的检出限、精密度、回收率、适用的浓度范围和样品基体等特性对检测方法进行确认。
 
  2.3检验设备和使用试剂的质量保证
 
  实验室必须按照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正确进行检测(包括采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需求的仪器设备。并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有影响的实验室关键检测设备应为自有设备,并且在投人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或检定。对于经常携带到现场检测的设备、测量数据漂移严重的设备、使用频率较高的设备、新购置的检测设备,我们还应按照设备期间核查计划开展有效的期间核查,保证检验设备完全满足检验的要求。试剂质量保证应做到对新采购的试剂和标准物质应检查标签、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信息,必要和可行时应通过适当的检测手段,以确保满足检测方法的要求。特别是痕量分析,应关注试剂空白对检测结果的影响。试剂和标准物质在制备、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应特别关注特定要求,包括其毒性、对热、空气和光的稳定性、与其他化学试剂的反应、储存环境等。实验室应制定程序,规定标准溶液和其他内部标准物质的制备、标定、验证、有效期限、注意事项、制备人、标识等要求,并保存详细记录。标准物质在使用期间应按计划进行期间核查,以保证试剂的质量。
 
  2.4检测过程的质量保证
 
  检验过程中,所有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检验方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每一个步骤都应认认真真进行操作,尽量减少检验人员操作所产生的误差。同时实事求是地做好检验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应详细描述主要的检验步骤、使用的标准和试剂,记载检验性质、样品数量、执行标准、计算公式、数值修约、环境状况以及所使用的设备的编号等信息,确保所有的原始数据准确和所有的信息的完整,并具有可追朔性。原始记录要尽量采用统一的推荐格式。记录中涉及到受检单位、生产单位、产(商)品名称应采用规范的全称。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划改,不可擦涂掉,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并将正确的填写在其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同等的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改动。
 
  3.检测报告编制过程的质量保证
 
  3.1关于检验报告的标识信息
 
  检验报告除了有唯一标识编号、总页数、每页编号外,还应注明承担检测的质检机构的名称、地址、签发日期等信息。在封面上应标识质检机构获得计量认证标识CMA及编号、实验室认可标识CNACL及编号等。
 
  3.2关于样品的信息
 
  样品信息应包括样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和生产编号、委托单位、送样人姓名、时间等。如果实施了抽样,还应包括抽样地点、抽样日期、抽样人等。
 
  3.3关于检验和检验数据的信息
 
  检验信息是决定检验报告质量的关键环节,应包含检验所依据的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检验所使用的设备及编号、检验的环境条件和检验日期。检验数据是检验报告的核心所在,它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当检出结果低于检出限时,应在检测报告中提供检出限的数值。如果报告的结果是用数字表示的数值,应按照标准方法的规定进行表述。当方法没有相关规定时,依照有效数值修约的规定表述。
 
  3.4关于检验结论
 
  结论是检测机构对其检验结果与检验依据进行比较后,得出的综合性评价,它应与检验依据一致。对于不按标准进行全项检验的结论只能对所检项目的质量情况进行评价。如果其中的不合格项是强制性要求项目或产品标准中已明确规定不合格项可以给所检产品下不合格的结论,也可以对该产品下不合格的结论。如对委托检验,结论可表述为如下几种:1)按标准规定全项检验均符合的,可用:该送检样品或产品经检验,符合xxxxxx的规定。2)按标准规定全项检验,有部分指标不符合的,可用:该送检样品或产品经检验,xx、xx(不符合项名称,以下同)不符合xxxxxx的规定。3)按标准规定仅对部分项目检验,全部符合的,可用:该送检样品或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xxxxxx的规定。4)按标准规定仅对部分项目检验,有不符合项的,可用:该送检样品或产品,所检项目中xx、xx不符合xxxxxx的规定。
 
  3.5检验报告责任栏的签名
 
  检验报告按国家相关要求,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由精通检验业务、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校核、审核人员以及经上级审核机构授权的检测项目批准人按照各自的权限和职责进行校核、审查及批准。在程序文件中应对三级审核签字权的人员做出相应的规定和识别。检验报告一经形成,应与原始记录,抽样单和检验协议一并按规定期限存档,专人管理。
 
  3.6说明信息
 
  说明信息是对检验报告的内容加以注解或说明。如:送样委托检验只对样品有效;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复制报告等声明。应根据报告的具体情况具体说明。
 
  4.加强质量控制来保证检测报告的质量
 
  实验室应建立和实施充分的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以确保并证明检测过程受控以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质量控制部门、质量监督员及检测人员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质量监督和质量控制工作,认真落实包括仪器检定/校准、规范实验操作等在内的质量控制措施,主动发现、积极预防和努力纠正质量缺陷。质量监督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负责的领域开展监督,及时发现不符合检验工作,以便尽快地采取相应的预防和纠正措施。检测人员可采用多种方式对自己的检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如采用空白分析、实验室控制样品分析、加标回收实验、重复检测、比对等方法进行内控,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信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检验报告是检验活动的最终产物,其质量好坏直接反映出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水平和检测技术水平的高低。体现了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工作成效,代表了检测检机构的科学、公正和权威性。因此,对检验机构来说检验报告至关重要,必须客观、公正、准确、科学地评价被测样品或产品的质量状况和质量水平,严肃认真、公正地编制检验报告。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服务于社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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