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确保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专项认可制度的顺利实施,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根据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的特点和需要,组织制定了CNAS-ELXX《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CNAS-CLXX《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声像资料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CNAS-ELXX《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征求意见稿(附件一)及其编制说明(附件二)、CNAS-CLXX《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声像资料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征求意见稿(附件三)及其编制说明(附件四)附后。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上述文件有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填写《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附件五),并于2016年9月12日前反馈至CNAS秘书处。
联系人:王彦斌
电话:010-67105281
传真:010-67105033
附件一 司法鉴定_法庭科学机构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 CNAS-ELXX《司法鉴定_法庭科学机构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三 司法鉴定_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声像资料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