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为了更加规范检查机构认可工作,适应CNAS-CI01:2012《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实施,CNAS秘书处对CNAS-GI01《检查机构认可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征求意见,相关检查机构和人员如对该文件有任何建议和意见,请于2013年12月28日前反馈至CNAS秘书处。
联系人:朱晓宇 刘丽东
电话:010-67105277
Email:zhuxy@cnas.org.cn
附件1:CNAS-GI01:20XX《检查机构认可指南》征求意见稿
附件2:文件修订说明
附件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
关注|丽水推进品牌与质量建设,首次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直接奖励10万!..
技术负责人必须知道的几个流程!
聚焦:国家标准之间的矛盾,我们该听谁的?
消失模涂料配方
关注|CNAS正式加入全球认可合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