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19时许,天色渐暗中,8台挖掘机驶入常州市李家村S122省道。发现异常的村民徐小根迅即潜伏。
李家村,因近期常州“毒地”事件(相关报道详见毒地事件揭常隆化工黑历史 中化收购或受挫)而出名。常隆化工旧址所处的常隆地块“毒土”,曾于2015年1月被悄然倾倒于李家村S122省道。
当日21时,一辆20吨载重卡车开进,挖掘机随即配合装土。徐小根心中一紧:“毒土”要被转移!
直到5月6日凌晨挖掘机短暂休整时,徐小根方撤离现场。“运输‘毒土’的载重卡车,至少7辆。”眼中布满血丝的他愤然说。
6日17时,李家村S122省道再度传出挖掘机作业的声响。随徐小根到达现场后发现,“毒土”黑块明显,气味刺鼻。而此时,经村民指认为当地政府及常州市环监的人员亦已“就位”,除却紧跟进行拍摄并向上级汇报外,未有任何表态。
18时,一辆载重卡车载满“毒土”离去,立即紧跟。约40分钟后,卡车驶入常州滨江化学工业园内的埃菲天鸿(常州)化学有限公司(下称“埃菲天鸿”)——自5月5日晚开始转移的常隆地块“毒土”,均露天堆放于此。
佩戴口罩的埃菲天鸿值守人员非常警惕,笔者试图进入未果。此后,就“毒土”转移事宜,该企业联系人表示“不知情”。
南京绿石环境行动网络(下称“南京绿石”)技术总监戚志强表示,“毒土”转移及露天堆放,均为非专业处置方式,甚至涉嫌触犯刑法。若遇雨水天气将导致污染加倍,情况将更为严重。
5月7日,徐小根被常州警方带走。随后两天,常州雷电交加,风雨来袭。
3.9亿元资金修复毒地真相
在戚志强看来,李家村S122省道的常隆地块“毒土”,属危废范畴,目前对其最为合理的解决方式,为专家论证后就地修复。而挖掘转移及露天堆放行为,势必会形成“三次污染”。
刑法第338条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废,造成污染事故及财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2015年修订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则对危废转移做出明确限制:不得不转移危废时,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徐小根认为,法律震慑下,常隆地块“毒土”仍被连夜紧急转移,主要原因在于常州“毒地”事件后,李家村居民持续一年的维权行动,终于引起常州官方的“重视”。
2015年1月9日,李家村居民发现异常土壤被倾倒并阻止无效后,随即向辖区警方及环保部门反映。3月5日,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复函常州市滨江经济开发区环保和安监局(下称“滨江经开区环安局”)证实,李家村S122省道倾倒土方来自“三江口地块土壤修复工地”,但倾倒土方为“非污染土方”。
总面积约26.2公顷的常隆地块,即为三江口地块主体。而李家村及相邻村庄在 “非污染土方”被倾倒后,不断出现鱼类及家畜死亡的情况。多名当地居民表示,每逢S122省道进行绿化或拓宽工程时,弥散在空气中的恶臭简直“无法形容”。
根据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2015年8月的公示信息,常隆地块土壤修复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黑牡丹建投”)。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对该土壤修复工程的立项批复显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投资总额约3.9亿元。
工商信息显示,黑牡丹建投隶属常州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黑牡丹”)。而黑牡丹的控股股东,为常州新北区国有企业——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今年2月15日,常隆地块土壤修复工程通过验收。常州“毒地”事件引爆之初,常州市政府先是迅速回应常隆地块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后在舆论压力下又表示将彻查毒地事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主任马军分析道,土壤修复技术要求严苛,实施过程复杂。在前述3.9亿元的巨额土壤修复资金下,常隆地块“毒土”却被直接倾倒于李家村S122省道,“绝对不能接受”。
针对此次常隆地块“毒土”紧急转移原因、后续修复等问题,致函黑牡丹,并联系滨江经开区环安局局长孙国栋,均未获明确答复。
而对此次“毒土”转移表示不知情的埃菲天鸿,工商信息显示,为外商独资企业,经营项目为:从事化学原料及产品、机械设备的进出口和批发(危化品除外);仓储设施的经营(危化品除外)。据此,戚志强认为,埃菲天鸿并无危废储存和处理资质。
曾供职常隆化工长达35年的胥建伟认为,外企埃菲天鸿本次帮忙“藏毒”,或是迫于常州官方压力。常州“毒地”事件爆发前,胥建伟曾连续3年举报常隆化工的废水偷排及危废偷埋问题,均未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
掩埋危废或成常隆化工“惯例”
19岁便进入常隆化工的胥建伟,对该企业的“排污史”格外熟悉。
2010年4月,从常隆化工调到常隆农化(常隆化工旗下企业)负责生产调度的胥建伟,第一次接到偷排化工废水的“任务”。忆及此事,胥建伟取出当时的工作日志。
调查发现,日志虽有缺页和破损,但自2010年5月至2011年11月的废水偷排时间、数量,均被详细记录。日志显示,因产量及效益皆优,常隆农化多集中在夜间偷排废水,频率为2天到3天一次,每次排量高达2000至5000吨。
常隆地块周边小区居民表示,早在2010年搬迁前,常隆化工就一直存在废水偷排行为,“人尽皆知”。
除却废水偷排,胥建伟透露,危废掩埋亦是常隆化工的“惯例”。尤其迁址前,常隆化工曾在厂区偷挖长、宽均超过50米、深至少8米的土炕,然后将化工危废倾倒掩埋。虽然危废数量未知,但是次掩埋行为持续了数十天时间。
2015年11月,常州新北区环保局曾因胥建伟举报,对常隆地块进行现场调查,但并未搜寻到上述被偷埋危废。胥建伟至今对此表示怀疑。
据胥建伟描述,当时常隆地块土壤修复工程正由黑牡丹建投进行,“毒土”被倾倒在李家村S122省道后,常隆地块已被覆盖厚约1米的新土。而在调查中,新北区环保局人员的取样深度仅为5.6米,距前述坑深8米尚有一定距离。并且,取样地点也并非胥建伟的指认地点。
而就在此次现场调查后的12月,与常隆地块仅一路之隔的常州外国语学校(下称“常外”)学生家长,开始因学校周边刺鼻气味浓烈、学生身体出现不适而向常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投诉。常隆地块的修复工程因此一度停工。
今年1月,常州市、新北区两级环保部门方聘请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等专家对常隆地块进行土地修复评审。在常隆地块的规划用途由商业开发调整为绿化和公共配套设施后,相关修复工程再度启动。
常州“毒地”事件后,常隆化工至今未公开发声。多方联系常隆化工内部工作人员得知,虽然目前废水偷排已“暂停”,但让常隆化工最为头疼的是,至今仍有为数不少且未处理的化工危废存放于厂区库房。
对于前述废水偷排、危废掩埋以及目前的危废存放问题,截至发稿,常隆化工未回复的核实问询。但梳理已经证实的信息,常隆化工屡触环保“红线”,则是不争事实。
2014年12月,常隆农化等6家企业,在赔偿金额创全国之最的江苏泰兴“12·19环境公益诉讼案”中,因倾倒废酸,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罚1.6亿元。其中常隆农化须支付8270.18万元。2015年9月,江苏“靖江毒地案”曝光,常隆化工又牵涉靖江侯河石油化工厂万吨化学危废非法掩埋事件。
环境监测数据去哪儿了?
不同于“12·19环境公益诉讼案”及“靖江毒地案”,常州“毒地”事件中,“受害者”常外一直是舆论焦点,“肇事者”常隆化工却一直未走上前台。而若对常隆化工进行全面追责,或又缺乏关键数据支撑。
南京绿石曾就涉及常隆地块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发现数据报告均集中于今年1月至3月。而常州官方及常外家长委托的监测机构,均存在采样点主体单一、地下水检测不够完善等问题。同时,2015年9月至12月期间常隆地块的相关环境监测数据,目前均无处可寻。
戚志强分析道,2015年9月,常外在常隆地块附近的新校址正式投入使用;12月,常隆地块修复工程因常外家长投诉而暂停。在此期间,常隆地块在修复前及修复过程中的同步环境监测数据最为关键。因为通过这些数据,方能最直观反映常隆地块的污染程度。
但查阅常州市及新北区两级环保局的记录发现,官方公开的常隆地块监测数据,仅有“空气监测”报告一项。时间跨度为今年1月9日至5月6日。而梳理2015年9月至12月期间黑牡丹的公开信息,则无常隆地块相关环境监测数据。
戚志强补充道,对2015年9月至12月期间常隆地块环境监测数据的重视,更是因为此前在相关法规及制度缺失下,常隆化工曾“全身而退”。而若当时常隆化工须承担相关责任,则常州“毒地”事件或可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影响。
南京绿石统计发现,目前仅有2013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年5月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及2014年4月江苏省环保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工业企业场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化工企业在搬迁过程中的土壤修复等职责进行相关规范。
这意味着,在2013年以前,化工企业可利用制度漏洞,通过搬迁等方式规避污染责任。前述胥建伟举报的常隆化工在迁址前偷埋化工危废便是典型。
为此,认同戚志强观点的自然之友,则向常州市环保局及新北区环保局正式提交了常隆地块修复方案、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其批复、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调整工程检测验收报告等15份信息公开申请。并联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常隆化工在“毒地”事件中的相关责任。
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葛枫表示,上述信息公开申请及环境公益诉讼,目前尚无实质进展。
不过在企业发展上,常隆化工或已受到影响。
今年1月,中化国际旗下的江山股份启动资产重组,拟接盘诺普信持有的常隆化工35%股权。但常州“毒地”事件后,江山股份于4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终止对常隆化工的收购。
胥建伟等人担心的是,当公众对常州“毒地”事件逐渐淡忘后,常隆化工是否仍会“故伎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