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于2015年12月23日发布第268号公告,公布了新化妆品规范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取代《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这项规范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生效。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有害物质 |
限值(mg/kg) |
汞 (Hg)* |
1 |
铅 (Pb) |
10 |
砷 (As) |
2 |
镉 (Cd) |
5 |
甲醇 |
2000 |
二恶烷 |
30 |
石棉 |
不得验出 |
*豁免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