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等同于毒药?
2016-04-11
作者:
浏览数:945
近日,大润发超市被曝出食品添加剂超标的现象,再次将食品安全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食品添加剂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从“苏丹红Ⅰ号”到“吊白块事件”,这些食品添加剂都被检测出来对人体的健康有极大的危害,人们不禁要问:“我们还能食用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吗?”甚至有人下结论认为食品添加剂就是一种毒药。殊不知,这是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当真正认识了食品添加剂,学会正确地识别食品添加剂,我们就会明白,其实食品添加剂并不可怕。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正确的认识食品添加剂呢?
大可不必谈“剂”色变
说到食品添加剂,人们往往谈虎色变,嗤之以鼻,这其实是种误解。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食品生产都不同程度地使用食品添加剂。所谓食品添加剂是指能促进食品加工过程缩短与产品保存,能改善食品品质和营养价值的化学或天然添加物。可以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只要按规定的种类、剂量和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国家食品卫生要求所允许的。
起源于西方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物质等属食品添加剂类别。
食品添加剂起源于西方,1856年,英国人珀金斯从煤焦油中制取的染料色素苯胺紫,是最早使用的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到目前为止,全世界食品添加剂品种已达25000余种,可直接食用的有3000到4000种,常见的有600到1000种。最为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是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着色剂、抗氧化剂、酶制剂、漂白剂、食用香精香料、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等。
使用有严格要求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我国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时的范围、限量和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是: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效果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只有正确的认识了食品添加剂才能合理的使用它,置食品卫生法于不顾,超剂量、超范围和超种类地滥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见利忘义地盲目投放工业用的化学品,这样生产出来的食品无异于毒品,既害了消费者,又害了自己。小编认为作为生产者,应该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合理使用以起到增加食品营养及延长食品保质期作用。而消费者应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认真调选食品,安全健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