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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检验不严招来欧盟通报

2015-11-04 作者: 浏览数:642

  最近,中国大陆两家电暖器生产企业生产的电热丝暖风机遭到了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的通报,两批通报均来自西班牙,通报原因为测试棒 B施以小于20N的力即可通过产品栅格触及带电部件,导致使用者可能会触碰到产品的高压带电部件并遭受到电击危险,不符合标准EN60335-1(UNE)《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8章规定的要求。上述两批次产品均受到了从市场撤回的处罚。

  根据标准EN 60335-1(UNE)《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1部分:一般要求》及其修订表A11、标准EN 60335-2-30(UNE)《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2-30部分:室内电暖气的特殊要求》及其修订表A11规定要求,测试棒B对器具的栅格施加20N的力后不能触及带电部件。为了达到这一要求,暖风机出风栅格的设计不但有栅格之间的间隔尺寸要求,还对出风栅格的强度有要求。测试棒B模拟的是成人的食指,就是说电热丝暖风机的出风口栅格的尺寸设计必须防止成人的食指在施加20N的力后不能通过栅格触及到暖风机里面的带电部件,减少人在操作器具时意外触电的风险。

  当地检验检疫部门的调查发现,被通报的两家企业专业生产出口电热丝暖风机,且已有8年以上的出口经历,被通报产品均通过了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的认证并取得了相关证书,所以产品的结构设计不存在问题,而且,相关企业均表示被通报产品为常规出口产品,产品的原料及原料供应商也没有发生变化。出现测试棒B20N推力试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格栅的原料采用的是尼龙,在注塑加工过程中添加的增强剂没有搅拌均匀或是增强剂添加不足,导致材料机械特性(刚性、硬度、韧性等)下降,出现部分塑料外壳栅格的强度不够的现象。该两个通报企业的塑件加工都在本企业内部完成,且对塑件加工有明确的首件检验要求。由于塑料原料没有改变,注塑工艺也没变化,导致企业相关人员放松了对塑件首件的检验要求,首件检验流于形式或没有做到位,导致产生了不合格产品。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口取暖器生产企业,电气安全标准对风扇类取暖器的出风口栅格不但有耐热、耐燃的要求,还有强度要求。因为塑料件在加工过程存在不稳定性,企业在产品定型后的批量生产过程中,一方面应注意塑料原料搅拌的充分性,确保塑件原料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塑料件的首件检验,杜绝首件检验形式化,应把尺寸和强度作为必检项目,通过首件检验及早发现问题,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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