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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环博会企业热议哪些话题?

2015-05-27 作者: 浏览数:1082

  ●判断黑臭水体应该是指标量化和感官性的结合。与主观感受相对应的是要有一套量化指标,比如SS、有机物、BOD、COD等

  ●土壤修复采用的工艺存在不确定性,会随着修复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时修改。《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出台后,工艺一旦变化,环境评价影响报告书就要重新做,很可能将土壤修复周期拖长,成本增加

  IE expo 2015第十六届中国环博会近日在上海举行。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我国环境治理思路以效果为导向的转变,环保市场的需求将是全方位的,设备制造、污泥、黑臭水体治理、VOC治理、土壤修复等细分行业将得到发展。

  据了解,此次环博会参展商约有1300家,参观人员将达4.5万人,汇集污水处理、给水排水、固体废弃物处理、资源回收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场地修复、环境监测、环境服务业等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的前沿技术与最新解决方案。环博会由德国慕尼黑国际博览集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举办。

  黑臭水体治理先要有标准

  判断黑臭水体应该是指标量化和感官性的结合比如SS、有机物、BOD、COD等

  “水十条”对流域水质、城市黑臭水体控制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事实上,业界对何为黑臭水体至今也存在争论。

  对此,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钟晓红表示,判断黑臭水体应该是指标量化和感官性的结合。他坦言,在以往工作中发现有些地方虽然依据指标判断黑臭水体,但是与公众感知相差甚远。

  “黑臭水体的‘黑’往往是视觉性的,与天然透明相对。‘臭’是嗅觉感受。而与这些主观感受相对应的是要有一套量化指标,比如,SS(悬浮物)、有机物、BOD、COD等。” 钟晓红透露,住建部正在着手制定黑臭水体的相应标准。

  同时,钟晓红强调,治理黑臭水体不一定是要处理成一级A或者一级B标准,更应关注直排污水,实现处理全覆盖。

  据了解,城市劣Ⅴ类水体、黑臭河湖的形成往往与直排污水直接相关。直排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河湖,即使城市建设有管网、污水处理厂、甚至污水处理厂也进行了提标改造,但是直排污水一旦排入河湖,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就会产生。而有些城市直排污水的比例甚至高达20%。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技术处理直排污水同样能达到处理效果。

  此外,从市场角度看,钟晓红表示,在本届环博会上,地方对黑臭河湖治理日益重视,并表现出强烈的治理意愿。与之相对应的治理需求也增长不少。

  土壤修复政策标准待考量

  对土壤修复没有进行详细分类“一刀切”会给修复企业带来很大困难

  “水十条”出台后,引发了巨大反响,而业界关注的“土十条”也有望在今年出台。此次展会上,不少企业已经对土壤修复领域、垃圾处理等问题率先提出发展和解决思路。

  从事土壤污染原位修复的江苏圣泰公司通过长期的土壤调查发现,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要比想象的严重得多,几乎所有工业场地都已经受到污染。其中,历史长的企业污染范围大、污染原因复杂,很多企业从采购的原料到生产半成品以及成品环节都存在污染。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平介绍说,土壤修复与工业发展阶段相关,美国联邦政府70%的资金投入环境修复,30%用于污染源治理,而我国刚好相反。“我国环境修复特别是土壤修复市场已经逐渐打开,不少企业投身修复行业,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

  环境保护部日前公布的《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第153条规定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启动环境影响评价,立项后才能启动。

  对于这个政策,田平认为出发点是好的,主要是为了防治二次污染。但是,对土壤修复没有进行详细分类,“一刀切”会给修复企业带来很大困难。比如,土壤修复采用的工艺存在不确定性,会随着修复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时修改,33号令出台后,工艺一旦变化,环境评价影响报告书就要重新做。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涉及公众参与调查,很可能将土壤修复周期拖长,成本将随之增加。

  田平建议,政府制定政策时,可以多与一线企业沟通,共同促进土壤修复等环境修复产业的发展。对此,圣泰公司总经理宋德君也认为,完善土壤修复和质量标准时,要进行平衡,避免标准形同虚设。同时,他还建议完善相关法律,并且严格执行。

  目前,我国不少垃圾填埋场进入封场阶段,对于垃圾填埋场的修复也进入新的讨论阶段。杭州碧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抓住了这一机遇,从韩国引进垃圾填埋场资源化处置技术。

  碧清环保总经理夏抒介绍说,在韩国,垃圾填埋场是可以卖钱的。韩国Forcebel公司将填埋场中的垃圾通过一系列有序稳定、分拣、资源回收等过程改造成卫生填埋场、循环型填埋场或者住宅区、商业区、体育馆等建筑用地,并拉动上下游整个生态链,这种发展模式已经在韩国、日本等地大规模推广。

  目前,碧清环保引进了这项技术,在浙江进行垃圾填埋场处置。将垃圾填埋场的可燃物替代煤使用,提供给相关单位;将处理处置后的土壤作为有机土壤,提供给浙江农科院。

  VOC治理模式和标准需明确

  应当采取分散控制、集中治理模式,以园区为单位治 理可以获得良好效果,应针对每个行业制定详细标准

  大气污染治理仍然是今年环博会的重要板块之一,展会设置了大气与空气污染治理展区,吸引了大气污染治理企业带来前沿技术与最新解决方案。在采访中,不少企业对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特别是工业废气治理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

  柏美迪康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潜介绍说,目前大气污染源中,有组织排放的污染源可以得到控制,关键是无组织的污染很难控制。“由于无组织面广源多,末端治理有难以克服的弊病,比如风向的改变也会影响VOC的控制。”

  他认为,VOC治理应当采取分散控制、集中治理的模式,提倡无组织排放应当从源头抓起,从生产工艺开始入手,精准治理,从源头上控制VOC的产生。

  “工业园区也应该建立VOC治理系统。”徐潜建议,VOC由液相变为气相,成为污染物后,有的污染物排放量小,单独处理价值低,以园区为单位治理可以获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同时节约能耗,便于政府管控。

  多年从事VOC研究的上海梅思泰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庄田认为,与治理技术单一、排放企业比较集中的脱硫脱硝除尘不同,VOC的排放来源于多样。但是,目前我国对VOC排放的标准并不完善。

  他介绍说,国外的VOC有上百种排放标准,而我国只有对VOC排放量的标准限值,并没有详细规定。因此,他呼吁国家针对每个行业制定详细标准,以全面控制VOC排放。

  从事工业废气治理的盛剑环境总经理张伟明也表示,对于工业废气行业未来的发展,首先,应起草关于工业废气的处理详细标准。其次,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最后,企业要强化环境意识。

  污泥资源化市场动力强

  资源化是发展方向,工业污泥附加值大

  比如高热值污泥可以进行发电,含沼气污泥可进行能源再利用

  “水十条”对污泥处理处置提出一系列要求。然而,在处理处置技术的选择上,业界仍存在争议。

  北京山水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贾小庆认为,我国目前主要采用污泥填埋的方法处理脱水后污泥,但随着社会发展,可用作填埋的场地越来越少;干化焚烧是污泥最终处置的最有效和最彻底的方法,但污泥焚烧处理工艺的投资和处理成本往往是其他处理成本的数倍;有机污泥农用可起到改良土壤的作用。但如果没有经过严格处理,病原微生物往往会经过各种途径传播,从而危害人类健康。

  然而污泥处理技术真的无解吗?贾小庆认为,在处理过程中应该首先对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从而便于实现污泥的资源化。据了解,北京山水青环保研发了城市污泥固化处理技术,以污泥固化为基础,设计了一套新型的工艺流程。例如,在对北京市檀州污水厂的脱水污泥进行固化处理项目中,将固化剂、调理剂与污泥快速有效地混匀。将混合物泵入板框压滤机,经压滤深度脱水实现了污泥两小时内完成含水率在65%以下饼状成品,经过后期的养护固化,成品可以达到卫生填埋以及资源化的标准。

  同时,江苏康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花成巍表示,污泥处理处置还是应以资源化为方向。“污泥处理资源化不仅是我们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污泥处理行业的发展方向。据我所知,国内其他的一些污泥公司也在做污泥的资源化利用。这个市场动力很强。”

  花成巍还表示,特别是工业污泥有非常大的附加值。比如高热值的污泥通过资源化利用可以进行发电,含沼气的污泥可以进行能源再利用,稀有金属的工业废气污泥还可以经过提纯再利用。但由于工业污泥种类多大数千种,而且成分复杂,现在很多技术还无法实现资源化利用。“但是,污泥利用有大的价值就有动力,未来工业污泥大有开拓和利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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