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列入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形式批准部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包括可燃气体报警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硫化氢气体检测仪;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气体分析器;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以及烟气分析仪等)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1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JJG695-2003《硫化氢气体检测仪》、JJG915-2008《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外观、标识、报警功能检查、示值误差、重复性、响应时间、漂移。
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2014年气体检测(报警)仪质量监督抽查所检项目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
注:排名不分先后
小贴士: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类产品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之一。生产企业需要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方能生产和销售。
气体检测(报警)仪类产品一般是由传感器和指示部分组成。由传感器检测出空气中可燃气体(或一氧化碳气体、硫化氢气体等)通过信号转换成浓度显示出来,以达到提醒和报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