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实验室及评审员: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效果,经过充分研讨论证,CNAS秘书处决定调整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申请及评审资料提交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申请认可、已获认可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
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评审组。
二、各类资料提交方式
在业务系统已实现结构化功能的基础上,将部分资料提交方式由纸质改为电子版,详见附件1。实验室和评审组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应做到真实、可追溯,确保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具备同样法律效力。上述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认可申请书提交方式明细表
附件:2.评审资料提交方式明细表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1.认可申请书提交方式明细表 附件:2.评审资料提交方式明细表 声明: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部分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涉及到版权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核实后协商处理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