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将新建14个海洋监测站
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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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海洋局印发《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提升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海洋(中心)站)监测能力,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体系。
提升海洋(中心)站监测能力是满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的需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都对海洋生态环保提出了新要求。然而,目前海洋(中心)站存在仪器设备陈旧、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人员老龄化等问题,监测能力与工作需求有一定差距,亟须进一步提升能力,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科学规划方面,《通知》提出,根据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将新建14个海洋站,并综合考虑监测力量布局、地理位置、所在海域特点等因素,对每个海洋(中心)站功能定位、建设标准等提出要求。
在突出特色方面,《通知》提出,中心站及基础较好、所在地理位置重要的海洋站要着力提升沉积物、生物监测能力,同时考虑大气、二氧化碳、放射性及在线等特色监测内容,其他海洋站也要具备海水监测能力,具备应急监测能力,以发挥海洋站监测前沿的优势。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通知》提出,要以有效解决监测岗位设置和提高人员素质为抓手,着力强化培训考核,增强监测人员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国家和海区监测中心、中心站技术人员要定期到海洋站工作,一方面快速提升基层监测机构人员实战能力,另一方面使国家和海区监测中心更加接地气,促进全局监测业务整体发展;要关心海洋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
据悉,从1953年青岛小麦岛建立我国首个波浪观测站,1964年沿海59个海洋水文气象观测站移交国家海洋局管理至今,我国海洋(中心)站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形成了由16个中心站和72个海洋站组成的基层监测业务体系,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