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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儿鲜”粽子初检不合格

2017-05-26 作者: 浏览数:515

一年一度的端午节马上就要到了,市面上各式各样的粽子也出现了。5月24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东莞市食药监局”)通报,该局组织抽检应节糕点食品粽子共12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黄江一超市销售的“倍儿鲜”粽子被要求下架。
     据通报,黄江荣福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新乡市倍儿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兴风味猪肉粽子,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8000CFU/g、5900CFU/g、47000CFU/g、1800CFU/g、78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 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30CFU/g、150CFU/g、15CFU/g、65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 CFU/g的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食药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通报标示的食品生产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目前正依法核实和处置中,检验结果为初检结果,异议期未过。
   另外,东莞市食药监局也发布了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市民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市民可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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