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流通领域民用煤炉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民用煤炉商品质量水平。近期,济南市工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济南市流通领域民用炉具商品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各级工商部门将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GB16154-2005《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和民用炉具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重点检测了民用炉具结构、外观要求、热性能指标、炉瓦(胆)、水套、隔热保温材料、炉体制造要求、安全使用要求等与人民安全密切相关的强制项目。依法判定不合格民用炉具商品9个批次,并对本次抽查检验中生产、销售不合格民用炉具的经销商、厂商采取了相应的处分措施。
科标检测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民用炉具一是要到正规商店购买,认真查看炉具上是否贴有安全警示标识和产品合格证明,同时要严格按照说明进行安装和使用,定期检查炉体结构,有条件的用户可以加装报警器,以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