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报告CNAS-TRC-012:201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指南》发布
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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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技术报告CNAS-TRC-012:2017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指南》的通知
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配合国际认可论坛(IAF)MD1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的见证活动》、IAF ID1《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可范围》等文件实施,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业务范围分类”进行了专题研究。
经批准,现发布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QMS)、环境管理体系(EMS)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的技术报告CNAS-TRC-012:201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指南》。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指南》发布后,将代替原CNAS-GC11:20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实施指南》、CNAS-GC12:201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实施指南》及CNAS-GC13: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实施指南》三项认可指南文件在附录中分别提出的业务范围分类表。
考虑到CNAS-GC11:2011、CNAS-GC12:2013及CNAS-GC13:2011作为QMS、EMS和OHSMS领域的认可指南文件,其中主要技术内容已经分别被CNAS-CC01:2015、CNAS-CC131:2014、CNAS-CC121:2013、CNAS-EC-038:2017及CNAS-TRC-012:2017等技术文件代替,其中关于见证评审安排等内容已经全部被CNAS-RC01:2017《认证机构认可规则》等认可规则代替。因此,在CNAS-RC01:2017《认证机构认可规则》等认可规范发布实施后撤销CNAS-GC11:2011、CNAS-GC12:2013和CNAS-GC13:2011。
以上有效认可规范等技术文件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请相关认证机构参考应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