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REACH法规附件XIV授权物质清单的修订草案,拟新增12种需授权物质。该草案于2016年9月16日至10月14日期间公开接受意见反馈。
根据该草案,拟在REACH法规附件XIV中新增如下物质:
针对此前发布的第4、5、6、7、10、11、12、14、15、16、17、18、19、20、21、22、23、25、27、28、29、30和31等23项物质,当这些物质本身或其混合物被用于生产一项物品时,若该物品的某样零部件损坏则无法完成预定功能,则将这些物质用于生产这些修理用途的零部件时,其最晚申请日为2019年9月1日,日落之日为2021年3月1日。
当第40项蒽油所含的苯并[a]芘(EC号:200-028-5)的含量小于0.005%时,该项不属于致癌物。
该草案若最终被欧盟委员会批准,将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