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5日,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DAWR)公告,从2016年6月1日起,进口食品将需要提供生产商信息。该规定最早从6月1日起实施,如动物源食品;最晚至2016年12月1日实施,如饮料、酒精类产品。
目前,澳大利亚进口食品按照关税分类进行管理,分属第2章(动物源产品)至第22章(饮料、酒精类、食醋类)不同类别。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agriculture.gov.au/import/goods/food/mandatory-producer-details
最新发布 | 医学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
心中有情怀,护理有温度|致敬国际护士节
聚光ICP-5000连获三金,国产分析仪器雄起
保健品检测背后的“秘密”
近红外光谱法鉴别珍珠粉将成国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