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构: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规则》(CNAS-RL07)进行了修订,现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上网公示征求意见,相关认证机构和人员如对文件有任何建议和意见,请于2013年12月7日前反馈至CNAS。
联系人:韩春旭、何平
联系传真:010-67105292、010-67105290
E-mail:hancx@cnas.org.cn
附件:
1.CNAS-RL07《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规则》征求意见稿
2.CNAS-RL07《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规则》修订说明
3.CNAS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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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准则对原始记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