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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锦州市公安局通过现场评审

2017-01-05 作者: 浏览数:885
热烈祝贺我公司客户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2016年11月21日顺利通过现场评审
 
     2016年11月21日锦州市公安局迎来了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评审组,评审组对实验室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最终实验室顺利通过了现场评审。
 
锦州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下设十个县(市)区公安(分)局,三十余个业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本地行政区域公安规章和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指导、组织全市公安侦查工作,指挥、协调或直接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按规定权限,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六)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消防工作。 
 
(七)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负责指导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承担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指导、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 
 
(十四)研究制定加强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五)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工作。 
 
(十六)按管理权限,领导全市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武警、边防部门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导。 
 
(十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本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按规定的权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警衔等工作,按规定的权限管理市局机关和所属分局干部和协管县(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十八)研究、制定、落实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方案和具体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九)负责地方民航、港口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部门公安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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