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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解读、应对:跨越国外技术壁垒“高门槛”

2015-08-20 作者: 浏览数:885

  当前,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越来越成为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高门槛”。因其隐蔽性、复杂性和灵活性,日渐成为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保护本国产业、构筑贸易壁垒的主要手段。为此,记者就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江苏企业的影响,以及如何有效应对?采访了江苏检验检疫局分管副局长卢艳光。

  卢艳光介绍说,据英国智库经济政策研究中心(CEPR)监测,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中超过1/4对中国出口产生影响。国家质检总局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有36.1%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直接损失755.2亿美元,比2013年增加93.2亿美元。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新增加成本222.2亿美元。而据《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14)》问卷调查统计称,2014年有29.6%的江苏出口企业遭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比2012年增加了11.3个百分点,省内各类型企业直接损失180.3亿美元,同比上升27.2%。江苏出口企业为适应国外新要求而进行技术改造、新增检验检测、认证等而发生的新增成本为26.5亿美元。

  卢艳光副局长对江苏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从影响范围看,受影响最多的是农食产品类企业,其次是橡塑皮革类、玩具家具类和纺织鞋帽类企业,比例分别为61.1%、40.6%、35.7%和31.7%。但是从直接损失金额来看,主要集中发生在机电仪器类和化矿金属类企业,损失额分别为15亿和13.2亿美元。随后是农食产品、橡塑皮革类企业,分别是5.4亿和4.3亿美元。主要原因包括不符合国外技术标准,认证、标签和标志、产品的人身安全,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包装及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企业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遭受损失的主要形式是丧失定单、口岸处理、货物退回和扣留、销毁等。

  记者了解到,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确保江苏产品顺利走出去,江苏检验检疫局今年上半年对全省284家企业2014年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情况详细走访调查,掌握自贸伙伴国技术性贸易壁垒情况。结合调查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在张家港、太仓等地还组织了企业技术性贸易措施座谈和培训活动,受到企业欢迎。先后编发7期《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专报》,向企业及时发布关于出口产品安全风险和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预警的编译信息150余篇。编印《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案例汇编》,引导企业了解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以及检企联手科学应对的策略。并采取在全省组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会、检企座谈会、深入企业指导等多形式宣传帮扶活动60余次。充分利用质检系统TBT/SPS通报评议机制、多边及双边合作机制,组织系统内外专家评议了美国动物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欧盟加药饲料相关法规、美国等多国机电产品能效新规等TBT/SPS通报30项,提交评议意见13份。联合企业专家共同对俄白哈海关联盟认证措施、阿根廷进口机动车辆检测要求等国外措施提出特别贸易关注议题9项,既为对外交涉提供了有力支持,又为企业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畅通渠道。

  在谈到如何进一步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重围,帮助企业和产品跨越“高门槛”,江苏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卢艳光经验丰富、思路清晰。她说,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当从长计议、多措并举。首先,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充分发挥人才、技术、信息优势,除了积极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培训和及时提供信息以外,还必须苦练内功、提升应对能力。为此,江苏检验检疫局针对全省光电、LED等新兴产业迅猛发展的需要,在扬州建立了全国系统首家光电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针对苏南地区传统纺织品逐步向产业用纺织品转移,在无锡建立了全国系统首家产业用纺织品检测重点实验室;针对苏北地区传统农业向现代生态农业转型,在盐城建立了全国系统首家生态农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扬州光电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被南德TUV指定为亚太地区唯一授权光伏产品检测机构后,又通过国际电工委员会评审,实现了“一证通全球”,帮助企业有效地破解了国外认证检测技术壁垒。今年上半年,苏州信息产品检测中心获得IECEE的CBTL认证和CB证书,为全省信息产业提档升级开辟了绿色通道。

  卢艳光副局长建议: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商务、行业协会、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门组织,针对江苏地区出口产品特点,加大对国外技术法规信息跟踪、收集和分析研究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技术、经济和外交等手段,帮助企业化解因国外贸易保护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增强话语权,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创建标准品牌,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中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卢艳光说,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是主体。出口企业首先要增强危机意识,特别是涉及安全、卫生、环保产品出口,一定要在检验检疫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充分掌握进口国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一定要确保质量,不能授人以柄。二要积极开展企业和产品的认证认可,改进产品设计、生产、包装、仓储,争取更多的企业和产品获得国外注册,以主动适应国外技术标准变化的要求。三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跨国生产经营,在出口对象国家或者第三方国家组织生产销售,避开进口国的技术壁垒。四要积极实施外贸多元化、多层次和名牌战略,拓宽出口渠道,做到“东方不亮西方亮”。同时,树立出口品牌形象,争取进口国政府和消费者认可,最大限度降低技术壁垒影响。

(原标题:跨越国外技术壁垒“高门槛”---访江苏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卢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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