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和人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修订了《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RL01:20XX)。目前已完成文件草案稿,现于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相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任何修改建议或意见,请于2015年6月15日前反馈至CNAS。
联系人:陈延青 周婕
联系电话:67105259、67105260
电子邮件:chenyq@cnas.org.cn,zhouj@cnas.org.cn
附件:
1.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修订说明
2.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
3. CNAS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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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发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收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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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发文:减免湖北地区相关认可技术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