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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任期内生态严重破坏将被终身追责

2015-05-07 作者: 浏览数:1105

  国务院昨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

  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新华社5日受权播发了意见全文。文件共9个部分35条。

  意见提出,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

  意见明确,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加快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相关收费基金,逐步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探索排污权抵押等融资模式。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在政绩考核和追责方面,意见亮点颇多。

  健全政绩考核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不唯经济增长论英雄。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数量不在少数,2012年国务院公布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有592个。这意味着,这些县中生态脆弱的将不再进行GDP考核。

  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方面,意见提出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也就是说,对于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要终身追责。

  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诫勉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意见出台的背景是我国资源环境方面的基本国情决定。

  他用两句话概括中国的资源环境:一是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加剧,特别是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二是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

  “可以说,资源环境已经成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最紧的约束、最矮的短板,是绕不过去的坎,一个躲不开、绕不过、退不得的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徐绍史透露,意见是中央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专题部署的第一个文件。

  意见最突出的亮点或特点,徐绍史认为有两个方面。

  一个是通篇贯穿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健全政绩考核制度方面,要求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另一个是通篇体现了人人都是生态文明建设者的理念,无论是政府、企业或个人,都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建设者。

  十条意见“干货”

  【形势判断】总体上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制约。

  【总体思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基本方针;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

  【定量目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至45%,用水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5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定性要求】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耗强度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实现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

  【红线管控制度】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即合理设定资源消耗“天花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健全政绩考核】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实行差别化考核,对限制、禁止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完善责任追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

  【倡导绿色消费模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全方位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扩大信息公开。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有关组织可提起公益诉讼。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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