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0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两项修订指令(EU) 2015/573、(EU) 2015/574,新增RoHS2.0附件IV中对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的铅汞豁免,该豁免条款于2015年4月30日生效。
详细修订内容如下:
1. 指令(EU) 2015/573新增第41条豁免:
41. 用于血液及其他液体、体气分析的体外诊断医疗设备中电位、电流、电导传感器聚氯乙烯(PVC)基材中作为热稳定剂的铅。2018年12月31日到期。
2. 指令(EU) 2015/574新增第42条豁免:
42. 用于具有高工作频率(>50MHz)操作模式的血管内超声成像系统中的电旋转连接器中的汞。2019年6月30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