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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达标排放” 也是醉了

2015-04-10 作者: 浏览数:736

  一边是周边工厂不断投入巨资整改,废气“达标排放”;一边是附近学校大量师生因臭气难闻而出现“咽痛、头晕、皮肤瘙痒”的不适症状……日前,刺鼻的臭气终于导致广州萝岗区贤江小学数百师生停课。尽管当地政府紧急处置后,学校第二天复课,但问题短期内依然难解。

  普通百姓不是专业人士,对工厂废气的排放标准并不熟悉。但是,出于朴素的生活经验,百姓心里自有自己的“排放标准”,那就是没有异味,对人体无害。

  然而,贤江小学周边工厂排放的废气不仅臭不可闻,更给师生造成了切实的身体伤害。据该校5(1)班健康监测结果统计表显示:当天全班30多人中有15人反映头晕头痛,9人有咽喉痛痒,另有数人有呕吐及皮炎情况。体检医生介绍,当天全校有上百名学生反映了类似情况,学生这些症状也发生在不少老师身上。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副局长郭杰说,基本可以确定这些症状与空气中一些化学刺激因素有关联。以“人体检测标准”来看,周边工厂排放的废气无疑是不达标的。

  尽管师生的身体已被废气所伤,尽管师生对此一再进行投诉,但当地环保部门拿出来的检测结果却令人目瞪口呆。2014年10月,当地环保部门对涉事的两家企业进行检测,结果均为“达标排放”。今年3月18日,在集中接到学校方面有关臭气问题的投诉后,环保部门又对涉事的广州赫尔普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排放监测,结果仍为“达标排放”。

  明明废气已经给师生的身体带来严重的不良反应,可检测结果却是“达标排放”,那么这样的结果所能说明的,并非废气对人体无害,而是标准本身太低。

  就“达标排放”的废气而言,它所达到的“标准”,恐怕连40分也不到。在此方面,广州市萝岗区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环监处副处长曾胜说得比较“委婉”,“达标排放”是指工业标准要求,与学校等居住环境要求存在差距。既与居住环境要求有差距,那就不是真正的“达标”。这不,政府关闭这两家“达标排放”的涉事企业相关生产线后,相关记者在贤江小学校园内没有闻到空气异味,老师和学生也普遍反映呼吸前所未有地顺畅。

  众所周知,今年1月1日,新的《环保法》正式“亮剑”。因为具有监管措施系统、监管手段强硬、行政处罚严厉等优点,这部新的《环保法》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但仔细盘点之后我们就会发现,所谓的“最严”往往集中于处罚层面而非标准层面。若是标准本身很低,那么再严的执行也没有意义。

  “达标排放的气体”让人无法忍受,只能说明所达之“标”已严重滞后。这样的标准,亟须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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