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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服装质量检测“凭”什么

2015-03-16 作者: 浏览数:510

  在2012年、2013年度商品抽检中,北京市工商局连续发现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生产的H&M服装商品不合格。2012年至今H&M共计30种产品被通报不合格。其中,去年以来共通报了14种。其实,被抽检不合格的快时尚品牌远不止H&M一家,被抽检不合格的项目也不止一项。那么,到底我国对纺织品生产销售的标准是什么,只有对此有所了解才能认清不合格商品的真面目。

  纺织品是什么呢?

  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而制成的产品,如纱线、织物及其制成品。

  我国纺织品生产销售有法可依法为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事纺织产品科研、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不符合本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检举、申述、投诉违反本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对纺织品实施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违反本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出自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那么具体规范着我国纺织品生产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

  答案就是: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FZ/T 81007-2012《单、夹服装》、FZ/T 81008-2011《茄克衫》、FZ/T 81010-2009《风衣》、SHCCJSGF 202.4-2012《休闲服装》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

  每一类纺织品产品都有相对的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是基本都会涉及到的纺织品标准。了解并熟知这些标准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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