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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站里看监测

2015-01-13 作者: 浏览数:1059

  从1月1日起,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向社会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6项指标的实时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空气质量监测如何布点,监测操作怎样进行,数据准确性如何保证?记者进行了采访。

  颗粒物监测设备需要通过认证才能进入监测站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地探访PM2.5监测设备的真容。

  监测站点的露天平台上,记者看到数根空气采集管,采样管身形细长,戴着伞状的“帽子”。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李亮告诉记者,这些就是采集空气的采样仪,空气采集后被分流进不同的监测仪后,进行自动采集分析后,得出最终指数。

  在颗粒物监测实验室,李亮向记者展示了PM2.5监测仪以及PM10监测仪。空气进入PM10监测仪后,通过空气动力学旋转切割法,将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抽取进监测仪中,进行取样分析。

  PM2.5监测与PM10监测有没有区别?“相比于PM10监测仪,PM2.5监测仪多安装了一个切割装备,利用旋转切割法将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抽取进监测仪中。”李亮说。

  李亮介绍,2012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就组织开展国内外共16种PM2.5自动监测仪器与手工标准方法(重量法)的比对测试,提出了PM2.5监测仪器选型技术要求,为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所有颗粒物监测设备都必须通过认证,也就是通过与手工标准方法比对测试,之后才能进入监测站。”

  2012年,国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后来又把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任务纳入“大气十条”的重点工作。环境保护部制定了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1436个监测点位,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监测完成以后,数据如何向公众发布?

  “及时、准确,让老百姓看得懂、看得明白,是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的基本要求。”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表示,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工作的基础上,环保部进一步完善了全国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的网络版、手机APP版以及iPad版。此外,环保部还要求各地不仅在城市的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发布,还要通过微博、微信、手机APP、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发布。

  空气质量监测从布点到评价都有标准规范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曾表示,必须把人民群众对环境的切身感受与监测数据统一起来。要避免出现“两张皮”,人民群众深受污染之害、苦不堪言,而监测数据喜气洋洋、自说自话。

  这两年,一些地方布点监测PM2.5,选址受到质疑,这种情况怎么避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李国刚表示:“空气质量监测从布点到监测、评价都有标准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设计,首先要考虑所设监测点位的代表性。”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的规定,目前我国按照建成区面积和建成区人口确定监测点数量。

  在监测点位的分布上,主要技术指标有两个:一是所有城市建成区评价点的均值应尽量反映城市的实际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二是要反映和代表城市污染的不同水平。

  李国刚表示,为了确保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可靠,环保部还从多个方面采取措施——

  严把监测设备质量关。环保部组织开展比对测试,为地方进行监测设备选型提供技术指导;

  制定和完善相关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强化空气质量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开展监测质量大检查。通过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国控城市站运行质量和数据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设国家直管站,由国家统一运行、统一维护、统一监管,加强对各地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比对和质控,监督地方监测数据质量;

  强化责任追究。新《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数据质量保证了,怎么用好呢?

  “监测数据一方面要指引公众健康生活,为公众合理安排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另一方面,监测数据还将作为考核的依据。”李国刚说。“此外,环保部还和科研部门合作,将监测数据提供给科研部门,作为深度研究的基础。未来,环保部将进一步扩大监测数据挖掘,发挥数据的作用。”

  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将全面推进

  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也是空气质量监测的重要内容。

  目前,监测预警工作进展得顺不顺利?环保部监测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2013年以来,环保部组建了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并已开展相关业务。

  “从2015年1月1日起,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预警信息,全部在环保部网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对外发布,为人民群众及时防范空气重污染提供信息指导。”该负责人表示。

  除了上述三大重点区域外,环保部正在组织全国各省、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环保部门,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2015年全面推进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

  万本太表示,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认真总结经验,从几个方面着力:

  全力保障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加强数据审核。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与规范,并把交叉检查、飞行检查作为经常性的数据质量管理手段,监督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行和数据,确保数据客观、科学、准确。

  继续做好空气质量评价和排名,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各级环保部门将与气象部门深化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会商机制,规范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建立首席预报员和专家回应制度,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逐级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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